(三)总结提高阶段(2024年9月上旬-2024年12月底)。全面总结成效与不足,系统梳理经验与做法,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健全长效推进机制,切实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本领。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开展,将其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扎实推动专项行动各项重点任务在行业协会商会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民政部门要将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服务中心大局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认真履职尽责,精心组织实施。要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要积极争取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加强协同配合,探索方法路径,进一步凝聚各部门在推动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落实上的合力。要结合各地经济工作重心和不同层级行业协会商会特点,细化任务分工,明确主攻方向和重点内容,引导、支持、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更好提升能力水平、更好发挥优势作用、更好展现风采形象,为完成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确保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地民政部门要按照“一会一策”的要求,部署推动各行业协会商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优势项目和业务专长,拿出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贯彻落实具体实施方案和有效推进举措,并加大后续跟踪督导和监督检查力度。要及时了解掌握行业协会商会在落实专项行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并积极帮助协调解决。要积极争取各有关部门支持,将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纳入购买服务、税收减免、项目委托、职能转移、年度检查、等级评估、先进评选等工作考虑,加大政策激励力度。要通过工作交流、典型宣传、信息上报、成绩展示、通报表扬等多种方式,激励行业协会商会干事创业热情。对专项行动开展较好的地方,民政部将积极搭建平台,鼓励引导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积极支持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营造专项行动开展的良好环境。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省级民政部门要于本通知下发后一周内反馈1名专项行动工作联络人信息(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手机、微信号),并分别于2023年12月15日、2024年6月15日、2024年12月15日前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和书面总结报告(包括工作情况、取得成效、经验做法、问题困难和意见建议等)报送民政部;要积极挖掘专项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形成2-3家典型案例素材(每家不超过1500字)与书面总结报告一起报送。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相关部署、进展成效、工作经验、问题困难、意见建议等,各地可结合工作实际形成工作信息及时报送,我部将通过编发民政信息专报和民政部简报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工作经验交流和典型宣传推广力度。
民政部办公厅
2023年7月19日 |